本报武汉7月18日专电 (驻鄂记者钱忠军) 长江防总17日召开会商会,鉴于长江流域汛情已经缓解,按照 《长江流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有关规定,长江防总于7月17日14时终止长江防汛IV级应急响应。
6月22日以来,受持续强降雨影响,长江发生中游型大洪水,洞庭湖水系湘江、鄱阳湖水系修水发生超过历史最高水位的特大洪水,洞庭湖水系资水、沅江发生大洪水;长江干流莲花塘至大通河段全线超过警戒水位。长江防总自6月22日12时启动长江防汛应急响应,并根据汛情发展及时调整响应等级,先后由IV级最高升级到Ⅱ级。此次防汛应急响应累计26天,其中Ⅱ级应急响应持续6天,Ⅲ级应急响应持续15天。
当前,长江中下游各站水位持续消退,九江、湖口站分别于7月16日16时、17日1时退至警戒水位以下,至此,长江中下游干流及两湖出口控制站全部退出警戒水位。长江中下游各站水位继续维持消退态势,日退幅有所增加。
长江防总会商认为,目前长江流域防汛形势趋缓,但长江流域即将进入“七下八上”防汛最关键期,沿江各地要科学调度流域水利工程,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及时调整调度方案,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