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7年07月1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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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福建林改成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的又一大创造

山定权 树定根 人定心

从绿色生产到绿色生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不断把改革推向深入


    2001年12月30号,李桂林幸运地领到了全国第一本新式林权证。捷文村,这个不起眼的小山村,开启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大门。随后,这项改革在武平全县推广。

    2002年6月,时任福建省省长习近平到武平调研,充分肯定武平林改的做法,作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的指示,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这项改革在福建全面推开。

    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2008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启动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借力林改春风,实现“绿色转型”。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福建省,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创新探索,正在向林权改革、流域治理、绿色金融等多个领域纵向延伸,“绿色发展”逐步从理念走向现实。

    刊第二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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