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7年06月2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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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陆家嘴论坛;全球视野下的金融改革与稳健发展

金融创新和监管要与时俱进


中外代表出席本次论坛。

傅国林摄

    ■本报记者 张晓鸣

    金融市场有一个规律:一放就乱,一管就死。金融创新和风险相伴而生,金融监管目的之一就是要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发挥金融创新活力,满足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昨天举行的陆家嘴论坛“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协调与平衡”主题大会上,与会嘉宾围绕这一话题纷纷建言献策。

    金融科技带来更多风险

    现在的金融圈,“金融科技”已成为精英们口中的流行词。华尔街很多“金融大鳄”,几乎不约而同说了这么一句话:“其实我们是科技公司。”

    对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和表示,金融的未来一定属于基于科技创新的商业模式创新,金融将从一个更依赖制度的平台走向一个更依赖技术的平台。

    王和认为,在此过程中,科技的核心力量和贡献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提高效率,二是创造可能,三是实现公平。“同时,我们也看到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将成为未来重构金融的三股核心力量。”

    但是,金融科技的发展也意味着潜在风险越来越多。中国银监会信托监督管理部主任邓智毅分析,一是影响传统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金融科技企业可能分流部分银行业务。二是增加信息科技的操作风险,金融科技企业更多运用新技术,并进行外包,增加了风险管理难度。三是有可能提高整体风险水平,金融科技企业在增加金融服务可获得性的同时,有可能降低客户门槛,引入更多的高风险客户群体。

    此外,金融科技对突发事件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金融科技和物理网点不一样,是24小时全球全天候进行服务的,受到外界攻击和暴露时间会更长,概率更大。实时监测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置也对我们提出了新要求。”邓智毅表示。

    如何平衡考验监管能力

    那么,如何平衡创新与监管的关系?关键在于提高监管者的能力和水平。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表示,从监管体系来看,监管的目标应清晰明确,监管权责应该对等,监管政策应公开透明。谈及监管协调,徐忠表示,在功能相同的金融产品业务交叉领域出现监管竞争,这并不一定是坏事,只是这样的竞争容易演变成竞相降低监管标准,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损害监管的有效性和稳定性。此外,监管体制要通过合理监管分工,严格问责惩戒等机制,将监管者的行为统一到金融监管整体目标上来。

    上海保险交易所董事长曾于瑾也认为,提高监管者的能力和水平势在必行。要学会对创新的甄别,有些创新是有利于降低风险的,比方说加大基础设施的创新。提高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技术,提高监管有效性,这一点是需要转型的。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指出,金融监管需要适应市场需求,即便现在互联网金融出现了一些问题,但还是要看到其正面作用,包括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还有普惠。她认为,金融本身就是有风险的,监管平衡的尺度在于风险可控,需要监管和市场共同探讨平衡点。对于如何把握监管的平衡点,陆书春认为,一是要适应市场,二是要风险可控。

    在嘉宾们看来,金融业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要不忘初心,即坚守金融业的核心价值———提升金融资源利用的社会总效率,实现金融利益分配的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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