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宗原 记者祝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在全国贯彻实施,6月19日至21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柳斌杰率全国人大常委会著作权法执法检查组来沪开展执法检查。
在沪期间,检查组一行先后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电影博物馆、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世纪出版集团、上海自贸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等机构和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和调研座谈。
6月19日,执法检查组召开汇报会,市政府有关负责人汇报了上海市贯彻实施著作权法的有关情况。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知识产权局等作补充汇报,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文广局等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柳斌杰说,上海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生产的重要基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方针,积极贯彻《著作权法》,并不断通过地方立法完善法制体系。上海的版权产业发展全国领先,公共服务体系较完善,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兴领域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如建立多元化的调解纠纷机制,推行著作权、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等,值得充分肯定。
柳斌杰指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由知识产权大国向强国迈进的时期。要进一步普及《著作权法》,增强法律意识;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要进一步深入进行法律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意识;要加强服务体系的建设,促进著作权的创造和应用,推动著作权相关产业发展。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刘振起、刘成军,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冯长根,全国人大代表刘绍英、张维华等参加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潮陪同参加检查和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