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祝越
巨鹿路888号处于历史风貌保护区内,她出自国际著名建筑设计师邬达克之手,与街道的其他建筑连成一片。近百年来,那里的一砖一瓦甚至一草一木都有了这座城市的记忆。1999年,巨鹿路888号被市政府列为上海优秀历史建筑。
昨天,业主母亲、受委托人王女士首次面对媒体。她说,自己和家人是因为喜欢这个房子才于2015年买下,购买过程中也确实被告知这是“历史保护建筑”,她也签了承诺书但并没有太重视。2016年10月,巨鹿路888号启动装修,在内装的过程中,设计师说“这不是简单装修的问题,而是需要加固”。随后,施工队将房屋进行了整体拆除并重新设计。如今,原来的建筑风格已经荡然无存,现场突兀地耸立着“新房子”的钢梁柱。王女士说:“事情发展到如此地步,全因我们的疏忽,没有主动报备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识。”
一个“疏忽”,一个没有“意识”,这个城市的记忆就被无情地削去一角。
对于“任性”的业主,对于建议拆除房屋的设计施工单位,我们首先对其令人震惊的无知和人文精神的淡漠感到愤慨和悲哀。昨天,面对媒体的提问时,业主反复强调“第一次购买,没有经验”,表示自己“在产权登记时,(承诺书)签字肯定签过了,但对历史保护建筑没有太多的关注,疏忽了保护建筑的条例”。在这字里行间的“疏忽”之中,我们又读到了相关人士法治意识的淡薄。
韩正书记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描绘了上海人文之城的愿景:建筑是可以阅读的,街区是适合漫步的,公园是最宜休憩的,市民是尊法诚信文明的,城市始终是有温度的。
我们应当注意到其中这样一句话:市民是尊法诚信文明的。人对于法治的尊崇,对于文明的追求,才是支撑起人文之城的基石。也是守护“可以阅读的”建筑的根本。
剖析巨鹿路888号遭拆毁这一事件,静安区总结教训,提出在“一查到底”的基础上,依托正在开展的优秀历史建筑“一幢一册”建档工作,落实最严格的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机制,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同时,进一步在网格化管理上下功夫,提高问题的发现能力。此外,还希望通过监察局的调查,寻找出此次事件中相关部门和个人可能存在的问题。
亡羊补牢。用法律和制度的刚性约束,来建立起人们对城市文脉的尊重,在城市中厚植人文精神,是巨鹿路888号给我们的警示。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可以先回到法律本身:《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擅自拆除优秀历史建筑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恢复原状,并可以处该优秀历史建筑重置价三到五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