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高远 记者 沈竹士)近两年来,上海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830件,依法受理14555件、审结13580件,同比分别上升60.7%、68.8%;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3548件,审结12500件,同比分别上升107%、100%,通过协调和解解决争议2375件,协调和解率为20.3%。两年间共有2223起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同比上升123%。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上海实施新行政诉讼法两周年座谈会上获得的消息。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出席并致辞。
江必新对上海的法治环境建设和行政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上海市政府等各级行政机关主动接受监督,高度重视行政法治建设和行政审判工作,与法院间的沟通协作机制高效有序。上海法院在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走在全国前列。
周波表示,上海市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新行政诉讼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主动听取各方意见,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崔亚东表示,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把上海建设成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上海法院将进一步抓好新行政诉讼法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公正、高效审理好每一起行政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进法治上海建设、将上海建设成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