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7年06月0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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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

静安区对社区基金(会)作了一番调研

“初代”社区基金会运作现状如何


    ■本报记者 钱蓓

    近期,静安区与上海新闻广播“直通990”工作室合作,启动一项有关社区基金 (会) 的研究课题,课题组走访了静安区的“初代”社区基金 (会),抽取辖区内五个街道 (静安寺街道、临汾街道、石门二路街道、大宁街道、曹家渡街道) 作为样本开展问卷调研,了解居委代表和居民对于社区基金会的态度。

    调研发现,静安区的社区基金(会) 至少存在三种不同形式,在部分社区已有成功运作的案例。居民对社区基金 (会) 的态度大致包含几层:首先,欢迎社区基金(会) 及其他形式的基金进入社区;第二,有参与社区公益和社区基金(会) 的动力,希望能够发挥自身优势投入到社区治理中;第三,并不了解如何参与社区治理,希望明确参与路径;第四,愿意每年按期为社区基金 (会) 出资;第五,特别注重实施项目的公开透明。

    社区基金(会)的三种模式

    目前静安区的社区基金 (会) 至少以三种形式存在,一是成立社区基金 (会),临汾街道、静安寺街道就是这么做的,但社区基金 (会) 都还处在起步阶段;二是成立社区基金,挂靠在某基金会下成为专项资金,石门二路街道采取的是这种模式;三是社区居民以自治方式筹集资金,资金经过居民决策协商可以直接用于社区需求,操作比较灵活。

    静安区首个社区基金会是上海美好临汾社区基金会,成立于2015年12月,非公募性质,注册资金500万元。目前处在规则制定阶段,按照成立之初的规范化要求,建立了《上海美好临汾社区基金会章程》、《上海美好临汾社区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基金会计划开展的项目主要包括金融和教育两方面,已经实施的项目有“金融惠你我”“育学苗”“安全护学苗”等等。上海美好临汾社区基金会的原始资金由街道财政投入,暂时没有发动居民筹款的意向。

    石门二路社区基金的探索始于2015年。石门二路街道拥有良好的社区自治经验,比如,辖区内一些居民区的楼组就有居民自筹资金开展楼组公共事务的经验。石门二路街道以辖区内的自治探索为基石,成立街道层面的社区基金,挂靠在市级大型基金会,以专项基金的形式进行运作。

    调研发现,静安区的很多社区具有驻区单位和居民社区共同参与社区发展的经验,这构成了社区基金 (会) 生存发展的土壤。比如,静安寺街道美丽园居民区的华怡园小区,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共同募集60万元资金用于小区公益事务,由公益性社会组织美丽园社区共建联合会推进管理,形成了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区治理的局面;曹家渡街道三和花园居民区收到英国仕腾达公司捐赠的价值34万元的座椅电梯,在居民区党总支牵头下,居委会搭建自治平台,民主协商电梯的安装程序和使用规则,成功地让社会捐赠在社区落地。

    发展与构想并存

    “社区基金对创新社区治理有着重大意义。社区基金 (会) 是社区公益事业的重要载体,它集结各方资源,能够与公共财政错位投放,解决一部分社区治理问题。它还有助于拓宽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不管是直接为基金会捐赠,还是参与基金会资助的社区治理项目,或者成为基金会运作管理团队的志愿者,居民可以选择的参与方式是多样的。”静安区民政局副局长黄蓓华认为,从基金会带动社会力量运转的深层动力来看,社区基金 (会) 还能促进社区治理机制的创新,包括合理地调动居民参与的能动性,科学地设计社区治理项目,规范地监控资金使用流程,这些都是今后上海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必须解决的技术问题。

    调研报告对于社区基金 (会) 的发展形成了初步结论:第一,社区基金(会) 在中国发展历史短,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是否成立需要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判断;第二,现阶段各社区都在开展类社区基金或社区基金 (会) 的社区治理方式,建议为各种模式的探索留有空间;第三,在政策和法律成熟条件下,鼓励有意愿的企业参与社区基金(会) 的合作项目,提高社区多元化治理水平;第四,商业与慈善可以在合理模式下并行,社区基金 (会) 能够在发展中找到其商业模式;第五,鼓励媒体参与社区基金 (会) 的传播,提供各方对话的公共平台,引导社区基金 (会)良好有序发展。

    目前看来,社区基金 (会) 的发展还留有很多思考空间。课题组认为,成立社区基金 (会),首先要对基金 (会)的组织管理有透彻的思考,比如确定政府介入的方式和程度。社区基金 (会)是社区经济管理的重要补充和载体,政府应当按照“政社分开”原则,通过政策导向、项目竞标及过程服务等形式参与社区基金会治理活动。社会基金(会) 是社区发展的资金“蓄水池”,政府的功能是要确定“蓄水池”的规则,让每一个蓄水池成为自我负责的主体,实现良性运转。

    同时,要加强对社区基金 (会)资金来源的管理。调研报告指出,社区基金的来源应该是多元的,但捐赠主体建议是个人、企业和其它机构,对社区基金 (会) 进行的捐助不应局限于货币形式,还可以是人力和物力。尤其要注意的是,捐助活动应该具有可持续性,只要社区基金 (会) 运作正当,就能持续吸引捐助,如果基金规模达到比较一定程度,可能还会面临保值增值问题。

    尤为重要的一点是,社区基金(会) 的管理、运用都要建立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这是基金运作的公信力来源。调研组建议各社区基金会依照 《基金会管理条例》,健全财务制度,公开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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