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7年06月0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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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我分公司拥有对凯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翔集团”)的债权,截至2013年4月30日,凯翔集团债权本金为23,999,950.00元,利息170,608.98元,罚息及复利2,657,568.25元,担保形式为抵押加保证。

    该债权抵押物为凯翔集团名下九套房地产,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航头路1707、1709号等,共计建筑面积1915.91平方米,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债权本金金额2100万元。上述抵押物的权证编号、抵押面积、抵押金额等以权证登记为准。该债权并由陈建明、席皎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债权本金金额2500万元,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债权本金金额1000万元。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有意向者请登录华融网站(www.chamc.com.cn)中的处置消息栏查询详情。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在2017年6月20日前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836734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汪先生 0571-87836736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二〇一七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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