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薄小波)昨天,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挂牌成立。这是上海市继崇明、金山之后成立的第三个专设的环境资源审判庭。
青浦区地处上海母亲河———黄浦江的上游,是上海重要的生态功能区。2013年以来,青浦法院共受理与环境资源相关的案件1572件。青浦法院新成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将采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集中审理的模式,主要负责审判一审涉及污染环境、破坏环境、环境资源监管失职渎职等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刑事案件;涉及森林、内河、湖泊、滩涂、湿地及大气、水、土壤、电、气等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物权、合同、侵权等民商事案件;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行政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等。
市高院院长崔亚东出席成立仪式并致辞。他表示,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成立旨在促进环境资源案件办理工作的专门化、专业化,妥善处理好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案件,是生态建设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