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7年04月2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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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广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含各分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2017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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