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作为上述债权的转出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上述债权的受让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