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7年03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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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

贷款10万元,几个月后竟被催逼欠款384.7万元以及一套70平方米的房产

谨防“套路贷”铆牢你的房


    本报记者 沈竹士

    借来10万元“小额贷款”,不出两个月,借款合同数额居然“飚”到了110万元———这桩明显不合理的交易,借款人时先生说不清,放款人却可以拿出无可辩驳的证据:合同上有他的亲笔签名。他的房产作为“信用背书”已被“网签”转卖,银行账目上有多笔汇款进入的流水证明。最终,付出欠款384.7万元以及损失一套70平方米房产的时先生向静安公安分局报案。

    时先生的“借贷噩梦”是这样开始的:急于归还生意债务的时先生经朋友介绍向涌昇金融公司借贷10万元,并约好与该公司人员见面。和时先生见面的人自称是风险控制部的,他拿出一张借条让时先生填写。借条是空白的,只需要填上姓名、所借金额和还款日期就可以了,收款人一栏则是空白的。“为什么我只借了10万元,却要写20万元的借条?”对方解释说:“这是行规,如果不违约你只需还10万元就可以。”借条写好后,对方携带现金陪同时先生来到银行做了20万元的存取款流水,并要求时先生取出现金后在无监控处归还于对方。时先生拿到手的借贷款最终只有7.5万元,而原本预期借10万元的他这才弄明白:2.5万元被定义为利息和中介费,已经在借贷款中扣除了。“风控”人员解释:“如果你不能按期归还10万元,那么就要履行20万元的违约合同,这是对你的约束。”

    随后,涌昇公司以殴打和语言威胁,逼迫时先生多次写下借条,并用他的银行卡信息反复做银行流水留下“证明”。两个月后,原本10万元的借贷合同金额已飙升至110万元。

    时先生名下有一套宝山区菊盛路的70平方米房产。涌昇公司答应再借给他30万元用于偿还此前的欠款,但要求签下“阴阳合同”:真正的合同中,双方约定欠款30万元;而另一份合同中,约定欠款145万元。公司解释:“如果你不能按期归还30万元,那么就要履行145万元的合同,我们把你的房子‘网签’就是对你的‘约束’,以此防止你交易房产后跑路。”

    到了约定还款时间,本就无力偿还的时先生遭到涌昇公司上门“讨债”殴打。涌昇公司给他出了个“主意”,即邀请第三方公司为他“平账”接盘。所谓“平账”,其实就是由另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代时先生偿还欠款,再和时先生签下另一笔更高数额的欠款合同。

    进入新一轮债务循环的时先生发现,自己名下菊盛路房产已被转卖。他不堪忍受借贷公司长期的暴力骚扰,以及无穷无尽的借贷陷阱,最终选择报警。至此,书面欠款已达384.7万元。

    警方调查发现,这伙犯罪嫌疑人真正的目的并不是高利贷中的利息收入,他们一开始就铆牢了借款人所持有的房产。警方以诈骗、敲诈勒索和非法拘禁罪立案侦查,最终抓获宋某、王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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