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7年03月1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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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蔡威委员建议优化严重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处置程序

更好救助“被恶魔抽中”的受种人


    ■本报首席记者 张懿

    “恶魔的抽签”,人们如此描述严重的免疫接种异常反应事件。今年全国“两会”上,作为一名常年工作在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全国政协常委、农工党上海市委主委蔡威为那些“被恶魔抽中的家庭”呼吁救助:国家应进一步优化严重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处置程序,放宽救助标准,加快救助速度;对符合标准的受害家庭,由中央财政统一实施补偿。

    蔡威是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所长,对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并不陌生。他说,在一些不良反应事件中其实并没有人犯错,只是由于受种人的体质、基因以及其他科学尚未完全揭示的原因,导致接种后出现异常反应,严重的可致残致死,且以婴幼儿居多。总体上,虽然发生概率极低,但随着预防接种的普及,异常反应病例总数也与“分母”同步增加。

    根据国务院2005年颁布的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受害者若出现致死致残的情况,国家将给予一次性补偿。《规定》明确,所谓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疫苗在规范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但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不良反应。反过来,如果不属于异常反应,就无法得到补偿。

    蔡威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如遇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诊断;有争议时,可向市级医学会申请进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再有争议,可向省级医学会申请鉴定。实际操作中,这一连串的“诊断”“鉴定”“补偿”过程,漫长而艰辛。现实操作中,给予严重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最常见的鉴定解释,是因发生了“偶合症”——意为“受种者正处于某种疾病潜伏期,或存在尚未发现的基础疾病”,是在接种后“巧合发病”。根据相关条例,“偶合症”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人无法获得补偿。

    蔡威说,预防接种后出现不良反应,我国虽有相关补偿规定,但存在行政补偿程序缺位、范围金额过于模糊等问题。而且,只规定了一次性补偿的手段,难以覆盖致残者终身救助需求。

    蔡威建议,在一类疫苗的接种过程中,在确认厂商、接种机构与流通程序均无过错后,应加快异常反应受种人的鉴定和医学救助程序。相关财政补偿,应由中央财政统一安排、实施,并考虑提供持续救助。在鉴定程序方面,建议进一步优化流程,对于受种人提出的诊断或鉴定申请,应该执行“有案必立”的原则,明确处置时间。对于各地的诊断或鉴定个案,国家权威机构应定期抽查复检,推进独立鉴定制度,提高鉴定质量。

    蔡威说,目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鉴定和救助工作,不同地区执行效果相差较大。对国家来说,异常反应发生率极低,可能在百万分之一以下,但对一个家庭而言,一旦遭遇就是百分之百。免疫接种是能让绝大多数人受益、同时可能导致极少数人受伤的公共政策,呼吁政府及时有效地安排救助。

    (本报北京3月9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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