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祝越)上海首部全面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府规章即将施行。昨天,上海机关事务管理会议暨《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动员会议举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彰显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规范政府内部管理活动的理念,对于加强和规范本市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将起到推动作用。
据悉,《办法》 已于去年12月23日以市政府第49号令正式公布,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涉及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资源节约管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共八章46条。
《办法》对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了严格规范,构建了从“入口”到“出口”全周期的机关资产管理体系,对资产配置、使用、调剂、处置等主要环节作了详细规定。在办公用房管理方面,《办法》要求实施机关办公用房统一建设、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使用,创设了办公用房巡检制度。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办法》贯彻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要求建立完善本市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强化对公务用车的日常使用监管。
同时,《办法》 明确了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方向。《办法》明确要求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机关提供专业化服务。同时明确要求各部门要规范社会服务引进行为,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强化服务质量监督。
此外,《办法》 还强化了监督职责。《办法》规定了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以及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要求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和投诉,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