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7年02月1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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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国内

浙江7月起实行全装修新标准


    本报杭州2月9日专电 (驻浙记者蒋萍 通讯员刘海波)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通知,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等单位主编的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简称 《规范》)已正式通过审查、公示,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该标准将从今年7月1日起实行。

    《规范》 首先阐述了全装修的官方定义。住宅全装修指,在住宅交付使用前,户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毕,给水排水、燃气、通风与空调、照明供电以及智能化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卫生间等基本设施配置完备,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可直接入住的住宅。但是,全装修并不等同于“拎包入住”的精装修,全装修房的业主,仍然拥有比较多的可调整空间,并不妨碍装修个性化。与毛坯房相比,全装修房能减少装修过程中的资源浪费、环境和噪声污染,有利于保证房屋结构安全,也更符合健康和环保要求。

    《规范》 附件共103页,对全装修如门窗、吊顶等19大类进行了各方面的详尽阐述。同时,对装修后的室内环境污染也有明确规范,对甲醛等污染物都规定了浓度限值。《规范》 内容可谓事无巨细,譬如地板板面缝隙宽度,松木地板不大于1毫米,硬木地板不大于0.5毫米,拼花地板不大于0.2毫米。

    据了解,去年5月1日,浙江省政府出台 《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规定到2020年底,浙江省新建多层和高层住宅将基本实现全装修,浙江成为全国第一个以立法方式强制推广绿色建筑的省份。去年9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 《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从2016年10月 1日起,全省各市、县中心城区或城市核心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

    “浙江的全装修成品住宅推广,实行的是‘菜单式装修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浙江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说,“建设单位要对每个户型提供3套以上装修设计方案,供业主选择;业主在选择其中一套方案后,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建设单位协商对方案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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