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7年01月1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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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两会;特别报道

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代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费俭代表发表审议意见。
张页代表发表审议意见。

均本报记者 叶辰亮摄

    本报讯 (记者祝越)昨天,上海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立法、监督、决定等事权,创新多、亮点多,发挥了地方人大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代表们对2016年人大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审议社会信用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规;制定或修改高等教育促进条例、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规。积极推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会展业条例、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消防条例等立法预备项目的草案起草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提请常委会审议。抓紧做好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条例、公益广告促进条例、社会救助条例、国防动员条例等立法调研。根据市政府的提请,作出促进和保障崇明生态岛建设的决定。

    殷一璀代表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方面努力凝聚共识,协调各方利益,在确保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上,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监督方面注重直面问题,支持和推动“一府两院”破解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广大代表始终保持高昂的履职热情,积极投入、全程参与人大各项工作,在人大工作中很好发挥了主体作用。新的一年,要继续保持良妤的精神状态,圆满完成本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做好五年工作总结,把代表的履职经验提炼好、传承好,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贡献力量。

    吴安桥代表说,市人大在立法工作方面有很多亮点,在立法工作的开展上,坚持审慎而严谨,注重规范性和程序性,在立法内容上始终关注民生、围绕大局,体现了社会进步的要求。朱如安代表注意到过去一年人大立法过程中的立法引领作用,在道路交通以及控烟条例修订过程中积极吸取民智,利用10个基层立法点吸取广大市民的意见。

    不少代表注意到,市人大今年将有不少创新之举,比如在重点立法项目中实行常委会副主任和副市长共同负责的“双组长制”,在起草、论证、审议过程中加强质量把关,重视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对分歧意见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实行“三审四表决”。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对法规核心条款的社会效果开展预评估,增强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确保法规出台后有效施行。

    一些代表建议,在立法过程中要更多听取法律界人士的专业意见,进一步增强立法的专业性和严谨性。程国樑代表说,立法工作应该是“连续剧”,在实施后,根据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加强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不断“打补丁”。同时还应该加强代表书面意见督办工作的力度,建立有效的督办机制,推动代表意见建议的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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