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成立三年来,确立符合国际高标准贸易便利化规则的贸易监管制度,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口岸监管服务模式。
以风险分类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系统监管为支撑,以贸易安全为基本底线,口岸监管部门实现了“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贸易监管制度高效运行。
目前,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整合20多个部门,实现口岸各业务环节全覆盖,大幅简化、优化企业申报数据项,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的船舶申报达到99%,口岸货物申报超过80%,并为全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提供了运行机制、统一认证以及数据标准等方面的经验。
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已在特殊监管区物流类企业中全面实施,据第三方评估,试点企业的物流仓储成本下降50%以上,业务量上升40%。目前,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的40项条款中,38项已在上海自贸区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