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运波
《乐感美学》是祁志祥教授新近出版的一部美学原理专著。写作该书的缘起是作者不满于新世纪以来美学界愈演愈烈的反本质主义的解构浪潮,矢志建构一种更加符合审美实践的本质论美学原理。于是,通过对古今中外有关材料的征引和分析,在融会贯通美学理论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乐感美学”的原理体系。
早在上世纪80年代,作者在与文艺理论家钱中文教授的通信中便逐渐树立了理论研究的坚定志向。踏上大学讲堂后,又“有感于通行的美学教材不尽如人意”,编写了数种美学教材。新著既是他的美学教材探索的继续,更是他多年来美学思考的理论升华。
《乐感美学》的根本旨趣在于从美学理论上解答美的本质问题。该书的价值之一在于它立足中国语境与中国现实,致力于从中国传统中汲取思想精华,以“乐感”这个颇具中国属性的标识性概念来概括美的最基本性能。该书坚持在美学的本质主义框架内构建中国美学理论的话语形上体系。无论是在美的本质性界定,还是在美学研究的方法论阐释,抑或美的现象以及美感论阐释上,作者都立足中国并批判性地吸收西方思想。作者坦承在美学理论上是一位“本质主义者”,乐感美学》全书分导论、本质论、现象论和美感论四编,外加一个前言,共十四章60万字,建构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美学话语体系。
该书从现实生活世界的美的感性实践出发,认为“乐感美学”属于美学之父鲍姆嘉通对美学的界定,沿着康德、黑格尔的美学的西方形而上学的路径对美的情感属性所做的本质性探讨。“美是有价值的乐感对象”是一个总论点,涵盖了多个层次的分论点。该书认为美学的学科指代乃是指一种令人感官愉悦和心灵愉悦的“乐感之学”;美学的基本语义乃是“指称乐感及其对象的情感语言”;美的主体非人类所专属,动物也有自己的美;美的对象是“爱的对象”、“骄傲的对象”和“幸福的东西”,它与主体处于价值的关系之中;美的客观标准是“乐感的普遍有效性”。我们既能从中感受到柏拉图美学思想中最深刻的部分的当代呈现,也能感受到狄德罗关系说的影子,以及美学情感本质的德国传统, 大大拓展了美学的对象与范畴,给美学增添了温度与趣味。
该书比较分析了后现代理论之后,从美学家韦尔施和理论家大卫·格里芬那里汲取了“重构”概念和方法论,提出了以“重构”为标志的“建设性后现代”的方法论,就乐感美学的本质论、现象论和美感论几个方面,构建了自己的美学理论体系。作者指出“‘建设性后现代’方法的精髓,是从审美实践出发,否定和扬弃传统美学、现代美学(包括否定性后现代美学)各自的缺陷,继承和择取传统美学、现代美学(包括否定性后现代美学)各自的合理成分,在解构基础上重构,在批判基础上肯定,在否定基础上建设,使美学理论能更圆满地解释和说明美学经验”。作者将“建设性后现代”的方法具体改造为“古代与现代并取,本质与现象并尊,思辨与感受并重,唯物论与存在论结合,现成论与生成论结合,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兼顾,主客二分与主客互动兼顾”的理论建构方法,完成了方法论的当代中国化转型。
《乐感美学》还有一个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提出美是具有正能量的、给人带来快乐的对象。既提出了美的情感属性,又限定了美的情感的价值维度。该书认为并不是所有带有快感的对象都是美的,那些对生命有益、有价值并且是符合美的规律且具有普遍效度的部分才是美的。这既是对西方“美感论”的补充,也是对美的疆域的限定。近些年,美学研究盛行着将美看作存在论、生成论、活动论,甚至是用现象描述代替本质追问和用“审美学”代替“美学”的研究风气。如此种种都造成了美学的新危险。而“美是有价值的乐感对象”的提出廓清和深化人们对美学原理以及现实美的理解与认识,使美学教育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
建设性的重构势必建立在对前人理论批判性分析和甄别、筛选以及补充的基础上,这比单纯的“接着前人说”,可能更具建设性。作者明确提出以清代学人章学诚“忠恕”之道作为自己追求的“文德”,即:“在批判前人不足、重构美学新理论时要怀有‘忠恕’之道,对待别人的成果要尽量肯定、吸收期可取之处,对待自己的立论切勿自以为是,要给别人留下商榷的余地。”
毫无疑问,《乐感美学》将会对当前略显沉寂与无序的美学研究起到多方面的作用。究竟是引领、匡正还是反思,美学研究的实践定会在不远的将来给出回答。
(作者为上海戏剧学院理论研究所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