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一系列突破性改革措施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 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
■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评价指标权重,注重考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向基层一线倾斜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长期在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据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 (记者徐博 张逸飞)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 分为六个部分共18条。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至六部分是改革任务。最后,《意见》 对抓好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 提出,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
《意见》 明确,要完善职称系列,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
《意见》 要求,要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要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意见》 强调,要加强职称评审监督,严肃评审纪律,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打击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等违法行为。要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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