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辰
“六尺巷”,因清代大学士张英与邻居吴家互相退让三尺地基而成,是中国邻里和谐礼让的典范。
如今,居住在城市里的人们对自己的住房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关注自身居住环境的质量,对空间使用、噪音、空气质量、采光和个人隐私等问题更加注重,发生邻里纠纷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譬如,为了自身安全安装可视门铃,被迫进入镜头视野中的邻居能否提出异议?一些老旧小区的公共楼道里“约定俗成”的堆物现象,应该怎样解决?
这些问题的答案,涉及邻里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相邻权,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权利。杨浦区人民法院昨天发布2019年至2023年杨浦区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白皮书,梳理审结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发现,此类案件在所有权类民事纠纷中占13.33%,案件规模基数并不大,“说明这类纠纷持续存在,应当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来进一步减少纠纷发生”。
从案件成因来看,大多发生在老旧小区,多因为违建、漏水等问题,并且相互提起诉讼的现象突出,这说明居住环境是引起矛盾纠纷的重要因素,公共区域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等原因更容易引发相邻关系纠纷。
40多年前,邻居在公共楼道里安装了水斗和洗衣机并使用至今,似乎“木已成舟”,如今隔壁房屋的主人还能否主张拆除?法院的答案是:私自占用楼道公共区域,对邻居日常生活造成妨碍,支持要求拆除的主张。
在一些老旧小区或是物业管理不善的小区,楼道堆物的情况常常较为普遍。究其原因,部分业主认为自己对自家房屋附近的楼道公共区域享有专有权利,可自行处置,于是就通过安装家具、堆放杂物等方式,将楼道公共区域占为己有。对此,杨浦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周励法官提出,“行使权利的前提是不能伤害其他人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在享有共同管理权利的同时,还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其中就包括了不能妨碍其他人对公共区域的使用。
由此看来,个人权利、他人权利与公共权利需要达到一种平衡,人们既不能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利,也应对他者尽到注意义务。
譬如针对能否安装可视门铃的议题,一方认为能防范风险、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另一方也会感觉到自己的隐私、肖像权和个人信息都有可能受到侵犯,双方都应在合理界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减少对公共利益和他人权利的影响。法官建议市民在公共空间内安装摄像头之前,应与邻居进行沟通,尽量达成共识,避免产生矛盾纠纷。
“六尺巷”的故事也不断启迪各方,采撷化解矛盾的历史智慧,同时聚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小问题,共同探索多元化解纠纷之道。杨浦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叶兰介绍说,5年间,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的调撤率高达64.27%,这些案件涌入法院前,已经经过居委会或者物业公司等调解,但结果并不理想,矛盾纠纷未得到及时解决,进而升级为诉讼纠纷,但诉讼中仍可达到较高调撤比率,说明此类案件要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仍有作为空间。
而物业公司也应该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及时关注小区里的堆物、违建等问题,积极主动处理;基层可使用“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法院应跨前一步多组织“巡回审判”,做到以案普法。“只有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总结特点、激发活力、创新路径,才能走通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之路,打造人民城市‘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