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天弛)由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局)共同编制的《2023年度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报告》日前发布。报告显示,过去一年,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84.1%;整体水质保持优级水平,53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中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为96.2%。
自示范区成立以来,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生态质量状况稳定,鸟类等珍稀物种种类有所增加,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更“绿”了。尤其是在去年,在经济稳步复苏、地区生产总值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示范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84.1%,较2022年进一步提升0.8%。与2019年相比,优良天数比率上升5.7%,PM2.5浓度改善21.1%。
水环境方面,去年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优级水平,与2022年持平。太浦河水质2019年至今一直稳定在II类,淀山湖各功能区水质均达到IV类,主要营养盐浓度呈下降趋势,区域内4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
土壤环境方面,根据示范区3个背景点、5个基础点监测显示,区域内主要污染物监测项目含量均低于农用地风险筛选值。声环境方面,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较好,功能区声环境昼、夜间均值达标情况尚好。生态生物环境方面,2023年示范区生态质量指数(EQI)为47.20,生态质量评价类别为三类,较2022年上升0.04。生物多样性状况保持稳定,其中发现野大豆等国家二级保护的野生植物及白花蛇舌草、腺柳等具有重要资源价值的土著性植物,观察到夏季鸟类13目30科46种。
在示范区,一体化发展正融入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中,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正成为区域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