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晓鸣)上海、江苏之间的船舶通行效率将得到提升,船公司和货主的运输成本有望下降。记者日前从上海海事局获悉,上海海事局和江苏海事局联合发布《关于沪苏水域交通组织一体化若干措施的通告》,相关措施将于9月底实行。
《通告》提出,要实施大型散货船“一程式进出港”,通过提前了解船舶航行信息,合理规划岸线泊位使用,减少船舶因靠港排队不得不去锚地等待的情况,实现进出长江江苏段大型散货船“直进直靠、直离直出”,以此提高船舶通航和码头周转效率。
此外,两地海事部门还将加强水上交通一体化管控联动,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预警预控和交通流一体化管控联动机制。在恶劣气象来临前,做好气象信息及时互通和管控信息实时共享;在恶劣气象发生时,协同做好船舶禁限航管控,强化锚地资源共享共用;在恶劣气象影响过后,实施联动疏港,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畅通。
上海海事局副局长曹杰介绍,近年来,随着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不断深入,长三角海事部门持续深化合作,建立了长三角区域水上应急合作机制和沪苏浙鲁四地跨区域渔船海上搜救联动机制、沪苏水上交通组织一体化管理、船舶“一次性船位报告”、长三角海船转籍登记“不停航办证”、信用信息互通互认等多项监管服务保障一体化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