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大显著优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更好发挥。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丰富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内涵、理论内涵、实践内涵,成功找到了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民主之路,极大增强了中国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自信和底气。
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截至今年9月,作为汇聚民意民智的“直通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已达32个,覆盖全国所有省区市,还带动省一级、设区的市一级人大建立了5500多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被“原汁原味”反馈到立法机关,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在法律中得到充分体现,这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真实写照。
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时,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草案意见建议征询会正在进行。“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习近平总书记道出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真谛。
民主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而是各国人民的权利,是全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探索发展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新路。全过程人民民主,开辟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新境界,成为推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时代命题。
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以及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最大程度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两大制度创举,也构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民族和基层事务上的制度安排。
根植中国大地的人民民主实践
2017年,在此前加入“民主决策”的基础上,党的十九大报告又加入了“民主协商”,形成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科学结构,同时提出“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的有机结构,使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环节、各方面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充分彰显我国制度优势。
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也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我国逐渐形成完整的体系框架,并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形成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确保民主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
2021年全国两会上,来自快递行业的基层全国人大代表柴闪闪和其他代表一起提出的建议,推动了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等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保障有关政策的出台;为解决好“民生小事”,有的地方组织市、区、乡镇三级万余名人大代表,深入企业、工厂、街道社区等,听取数十万名市民群众意见建议,许多“金点子”成为立法为民的“金钥匙”……
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创新、发展了人民民主的实践形式和内容。一个个鲜活的事例,一项项生动的实践,共同诠释着人民当家作主的真谛。
推动“中国之治”迈上新台阶
如何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否民主、有效?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提出了“八个能否”的标准。其中包括“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等。
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全过程的人民民主”,即民主不能只体现在选举、投票中,还要体现在常态的治理实践中,让民主真正从价值理念成为顺应时代发展的制度形态、治理机制和人民的生活方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提出,民主与治理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和实践路径。
民意与国策共鸣、党心与民心相通。全过程人民民主构建起覆盖14亿多人民、56个民族的民主体系,保证了人民民主的理念、方针、政策贯彻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实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最广泛持续参与,创造了世所罕见的“中国之治”。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中,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提供了中国智慧。
新华社记者 任沁沁 李鲲 张宇琪 孙少雄
(据新华社北京10月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