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骁枫 卢滢伊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更好保护和激励高价值专利,并首次将“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取代了过去用以衡量城市创新实力的“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这一变化引起了广泛关注。
新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
高价值专利应具备几方面特征,包括技术创新难度“高”、专利权利“稳”、技术前景“好”以及专利转化能力“强”等。过去几年,虽然我国专利的申请数量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但是核心的、高价值的专利占比依旧很低。“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有利于引导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更加注重专利质量和效益,聚焦核心关键技术领域,促进专利转化运用,从而提升经济竞争力。
新发展阶段的发展主题是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知识产权特别是高价值专利的重要支撑。随着针对高价值专利的需求不断提高,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高价值发明专利相对普通专利,就是在发明专利的池子里又加了一道“门槛”,让发明专利中技术含量更高、创新性更强、更被市场认可的那部分凸显出来,发挥更大作用。
此外,企业登陆科创板、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新兴企业发展方式也对专利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实现从要素驱动向效率驱动、创新驱动转变的背景下,国家试图通过一系列市场竞争手段来帮助真正的高科技企业快速发展。但同时,专利技术在市场竞争中也将面临更残酷的优胜劣汰。由此,企业对于具有更高价值的专利也就有了更高的需求。
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
我国明确将5种情况的有效发明专利纳入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统计范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为了切实提高上述专利的数量,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需要从多方入手。
第一,应调整现有创新补贴政策,引导高价值专利的培育。从补贴范围上考虑,除专利密集型产业外,应当对其他战略新兴产业也提供政策倾斜,结合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筛选出亟需支持的定点/试点产业;从补贴地域上考虑,应当重点对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创新活力较高地区进行研究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激励政策并直接对标专利价值,真正提升区域科技创新价值转化能力;从补贴力度上考虑,可以采取分级补贴标准,对高价值专利适用高于普通专利标准的创新研发补贴。
第二,应构建具有国际视野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服务全链条。该链条应涵盖专利技术从初创阶段的规划扶持、技术发展期的专利申请以及技术成熟期的专利管理与运营等环节,更好服务不同阶段的专利技术价值转化。同时,专利服务机构也要具备国际化的专利布局意识,以高效的管理手段服务“高价值”专利,避免由于管理方式的不当导致高质量专利无法实现其价值。
第三,应借助好金融工具,深入探索高价值专利资产化的实践。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等方式都是辅助企业融资、鼓励关键技术研发投入的方式,应出台更为便捷、优惠的配套措施鼓励市场加大研发投入,便于专利技术的挂牌交易,提高知识产权在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同时也要配套监管措施,避免无价值的专利借助合谋交易威胁市场竞争秩序。
(作者分别为华东政法大学特聘副研究员、同济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