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与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签署的《金融不良资产债权转让合同》及其附件,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下列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刊登之日起立即直接向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转让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 受让方: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