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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0 第26,860号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文汇报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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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版:读者

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逾97%

从“要我戴”到“我要戴”,金山有妙招

       ■本报记者 周辰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骑乘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安全头盔。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了解到,截至4月26日,全区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始终维持在97%以上,涉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8.8%。
      
       金山区在条例正式施行前,率先实现了从“要我戴”到“我要戴”转变,让“戴头盔”成为深入人心的共识,更接驳数字化,为需要佩戴头盔的市民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大喇叭”“小喇叭”让戴头盔成为共识
      
       去年5月,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零件散落一地,万幸的是,车主李阿姨由于戴着头盔,仅受皮外伤。以李阿姨居住的建农村为例,“建农小广播”通过村道路上的“大喇叭”、每家每户的“小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要求骑电瓶车外出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社区民警进驻“村民微信群”,实现双向交流。
      
       类似“责任式”推广还有很多。例如,金山分局交警支队会同各派出所,深入148个村(居)委,排摸头盔保有情况,督促购买,并通过指导制定村规民约等,落实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者不能出村(居)、小区等措施;累计对接学校97所,通过“学生及家长头盔佩戴专题调研”以及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开学第一课”“集章有礼”等活动,有效提升学生和家长的头盔佩戴率。
      
       接驳数字化,切实解决群众佩戴需求
      
       金山分局还与区域内工地、企业合作,探索利用搭建充电车棚、智能感应提示等数字化手段,努力提高头盔佩戴覆盖率。
      
       “在金山分局交警支队和山阳派出所的指导下,我们开辟出了一块地方,搭建了钢结构电动自行车车棚,建置智能充电和消防设施等,工人上班路上必须戴安全头盔,到工地后换安全帽,下班时再换回来。”金山新城某安置房项目施工方负责人介绍。据了解,在金山,类似的“示范工地”已建成23处,另有17家员工和车辆进出较多的企业建成了“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