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晨琰
“今天,你打新冠疫苗了吗?”这段时间,上海市民聊得最多的话题之一就是新冠疫苗。随着接种人数越来越多,大众关注的重点也从原先的 “要不要接种疫苗”转而变成 “为什么要接种两剂次”“第二剂次晚点打行不行”等。
针对大众关心的问题,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作出相应解答并呼吁,对于普通健康人群而言,疫苗是目前的最佳选择。因此,尚未接种过新冠疫苗的市民应尽快预约;已经接种完第一剂次的市民,也请根据接种点的安排按时打第二针。
目前,上海使用的是三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分别为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及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有限公司下属的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武汉所)和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北京所)生产的新冠疫苗。根据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新冠病毒灭活疫苗2针基础免疫的接种间隔为3至8周即21天至56天。由于三种疫苗均为灭活疫苗,因此制作工艺基本相同,接种程序也一样。无论市民接种的是哪家生产的疫苗,同一厂家的两剂次疫苗在成分和剂量上是完全一样的。接种点会结合疫苗的供应情况和第一剂接种时间,在此区间内合理安排第二剂的接种时间。
有市民提出,为何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要接种两剂次。专家表示,不同疫苗的接种剂次,主要由疫苗接种后的效果决定。疫苗接种效果要综合考量抗体水平、抗体持久性、免疫记忆、预防疾病的效果等诸多因素。就目前北生所公布的临床数据来看,在一期、二期临床试验中,分别使用两倍剂量接种一剂、一倍剂量接种两剂,前者的抗体滴度低于后者。因此,对于灭活疫苗来说,推荐接种两剂次,否则无法获得最佳的免疫应答效果和免疫持久性。
不过,如果接种第二剂次时已经超过了56天,也不必从头再接种一遍,只要把未种的剂次补齐即可。现阶段建议用同一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但如无法用同一疫苗产品完成接种,也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后续剂次接种。
接种完第一剂次后,如果出现症状了,还能不能打第二针?针对这一大众关心的问题,专家认为,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当接种第一剂次后,恰好赶上慢性病发作或者患上感冒、疱疹等急性疾病,此时,市民应先控制、治疗疾病,等发作期过去,或慢性病稳定后,可以继续接种第二剂次。
如果接种第一剂次后出现发热、轻微皮疹等不良反应,从前期灭活疫苗临床试验研究结果和使用时收集到的信息来看,其常见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与已广泛应用的其他疫苗基本类似,主要为接种部位的红肿、硬结、疼痛等,也有发热、乏力、恶心、头疼、肌肉酸痛等。通常这类反应都是一过性的,无需特殊处理,第二剂次也可照常接种。
如果接种第一剂次后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或者出现其他接种禁忌的情况,不建议继续接种。如市民不确定自身情况,可以在接种现场将情况如实告诉预检医生,由医生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