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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0 第26,809号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文汇报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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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版:评论/综合

遏止网上造谣歪风,平台不可视若无睹

       孙欣祺
      
       《曾经的当红小生,落得如此晚年》《年轻时比某大明星红,如今却遭子女冷落》《晚景凄凉的他,一度风光无限》……诸如此类的文章,总能勾起读者的好奇心。
      
       近日,原上影演员剧团团长、著名演员向梅就成了自媒体所谓“爆料”的受害者。而“处境”类似的,还有杨在葆、严顺开、王馥荔等众多老艺术家。这些所谓的“独家披露”,令无数喜爱他们的观众唏嘘不已。
      
       然而不为人知的是,这些文章“开篇一张图,内容全靠编”,无一例外对老艺术家的形象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即便当事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并公开展示自己的幸福生活,也很难消除文章产生的负面效应,更可能适得其反地引起观众的同情。“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在这些名誉纠纷中,受害者往往处于弱势。
      
       天平本不该倾向于造谣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严格保护民事主体的名誉权。自媒体捏造事实、恶意抹黑是毋庸置疑的违法行为,名誉受损的老艺术家们有权要求内容发布者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删除文章、公开致歉。
      
       仔细分析,这股网上造谣歪风的驱动力正来源于自媒体给平台带来的巨大流量,那些躲在屏幕后面的是盲目逐利的投机者。在这些所谓“优质创作者”的价值体系里,故事高于事实,话题胜于主题,流量先于质量。只要是能引发争议的话题,他们就会费尽心机地拼凑素材,甚至不惜编造离奇内容,引发讨论,以此博取眼球和流量。娱乐圈中四处碰瓷、正反拉踩的营销号正是由此而生,只不过当红的明星艺人普遍配备成熟专业的团队,有足够的资源和实力来应付造谣者。
      
       老艺术家们并不适应网络舆论场的“丛林法则”。他们虽然已过自带流量的阶段,但在上了年纪的观众心中依然保有鲜活的形象。这种怀旧情结成为无良自媒体猎食消费的对象,进而被包装成一则则狗血的“闹剧”,刺激观众的神经,诱导读者留言。
      
       当网上造谣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有的侵权者非但没有得到制裁,反而被贴上“优质”的标签,这背后,某些平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面对造谣产生的流量诱惑,有的选择对投诉举报视若无睹,能拖则拖。长此以往,法律意识、道德底线将在一次次越界中被不断突破。我们不能让平台的价值观被流量主导,更不能让企业的社会责任被造谣者绑架。
      
       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喧嚣时代,“清者自清”实非易事。放任谣言传播、纵容造谣者横行,不仅会对个人造成严重危害,更会让法治陷入危机。平台应当切实履行起社会责任,及时响应受害者的投诉举报,处置违法作者,杜绝违规行为,还网络空间一片清朗,还老艺术家们一份清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