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公共场所垃圾混投怎么破解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行至今,成效有目共睹,垃圾分类已成为上海城市精细化管理的一张名片。如今,垃圾分类正在跨越“初级阶段”,开始向进阶版迈进。但在近期的执法检查和监督中,执法人员发现,居民区的垃圾分类相对较好,而在路边、车站码头、商场医院的公共区域等高流动性场所,垃圾混投的情况仍较为普遍。希望市相关部门尽快想办法改变这种情况。 ——读者牧坤
■本报记者 王胜
根据读者反映的情况,记者在调查后发现,之所以高流动性公共场所的垃圾箱混投情况较为普遍,原因主要是部分人员还不太清楚垃圾是如何分类的。
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废纸主要包括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等。但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塑料包括各种塑料袋、塑料泡沫、塑料包装、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塑料牙刷、塑料杯子、矿泉水瓶等。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镜子、暖瓶等。金属物主要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布料包括旧衣物、书包、鞋等。
由此可见,尽管垃圾分类已实施一年多,但对于具体分类细则,仍需加强宣传。垃圾分类的初期,媒体比较强调干湿垃圾的分类知识,而对于可回收和干垃圾分类的宣传比重不高,多以“玻金塑纸衣”这样的顺口溜,简单概括可回收垃圾的品类。其实,干垃圾中还有利用价值的就是可回收垃圾。
从执法检查和随机暗访抽查中发现的情况看,路边垃圾箱的干垃圾和可回收垃圾混投现象几乎在90%以上。公共交通站点和医院候诊大厅中的干垃圾和可回收垃圾的混投率,虽然相对路边垃圾箱要好一些,但仍很普遍。在公共场所设立干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二分类垃圾箱,原意中除了方便市民之外,还有宣传上海垃圾分类工作的意图,但如果随机抽检的混投率居高,那么非但起不到宣传作用,更会给坚持垃圾分类的市民泼上一盆冷水。
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员施政建议,今后应对如何区分、规范投放以及分出可回收垃圾以后产生的效果和意义加强宣传引导,同时,尽快将低价值可回收物的补贴落实到位,对于社区内从事低价值可回收物的企业,可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等扶持措施,以期尽快建立覆盖可回收垃圾全生命周期的清运、回收、再利用网络。
据进一步分析后发现,路边、车站等区域可能产生的可回收垃圾物,90%以上是以瓶装水包装或各种饮料包装物。因此,可以考虑对路边、车站等高流动性区域的两分类垃圾箱做统一改造,在可回收垃圾箱上加装上盖,留适当大小的圆形投放口,以设计引导大家把饮料瓶包装等最常见的可回收物从干垃圾中区分出来,同时减少其他垃圾向可回收垃圾中混投,以切实提高两分类垃圾桶的使用效率。
据悉,市容绿化局初步认为此举操作便利,成本可控,值得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