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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5 第26,400号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文汇报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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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版:专版

重点地区来沪返沪人员须及时主动申报

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

       ■本报记者 王星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针对近期人员返程高峰和本市部分企事业单位陆续复工的现状,在昨天举行的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发布了《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通告全文见第四版)。
      
       拒不配合者,依法处理
      
       通告指出,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的各项防控措施,近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加强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如实提供有关信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向单位或社区报告。
      
       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自抵沪之日起,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自觉向社区报告并接受管理,无异常情况的,到期后正常上班。
      
       从其他地区来沪、返沪的人员,自抵沪之日起,做好自我体温检测,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如有异常及时向单位或社区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对拒不配合者,依法予以处理。
      
       通告强调,本市行政区域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应切实做好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做好本单位员工每日健康状况主动申报和体温检测工作,督促工作人员加强自我防护,提倡不集中用餐。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实行网上办公。
      
       7月龄确诊病例其外公外婆自武汉来沪
      
       根据市卫健委发布的数据,2月4日零—12时,上海市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4例;新增治愈出院2例;新增确诊病例11例,其中1例重症。新增确诊病例中,2例为外地来沪人员,9例为本市常住人口。
      
       截至2月4日12时,上海市已累计排除疑似病例527例,发现确诊病例219例。确诊病例中,男性112例,女性107例;年龄最大88岁,最小7月龄;121例有湖北居住或旅行史,8例有湖北以外地区居住或旅行史,90例有相关病例接触史;外地来沪人员81例,本市常住人口138例。
      
       目前,191例病情平稳,8例病情危重,7例重症,12例治愈出院,1例死亡。尚有229例疑似病例正在排查中。
      
       针对备受关注的7月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昨天发布会上,市卫健委党组副书记、新闻发言人郑锦介绍了相关情况。
      
       该女婴的外公、外婆于1月20日从武汉来沪,1月25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申报后即进行核实。当时,女婴与外公、外婆和父母住在一起。2月2日其爷爷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女婴及家人作为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当天下午多人出现发热症状,立即转至医院隔离治疗。2月3日经诊断,女婴及其母亲、外公为确诊病例;其父亲、奶奶、外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是阴性,继续落实隔离观察。目前,女婴及其母亲、外公都在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病情平稳。
      
       郑锦指出,该病例的流行病史调查十分清晰,它再次提醒市民朋友:重点地区来沪人员一定要及时主动申报;居家隔离一定要严格落实相关措施。要减少外出,更不要举行家庭聚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