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东京记者 刘洪亮
在今年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举行前夕,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出访中国前接受了包括文汇报在内的中国媒体驻日记者的联合书面采访。安倍首相期待此次访华能成为增进日中关系的契机。
去年来双方高层互访频繁的势头值得高兴
记者:您觉得目前的中日关系状态以及您理想中的中日关系是什么样子?通过此次访华,您希望为两国关系带来哪些新的成果?关于习近平主席明年春天访日一事,您认为如何才能在两国国民的祝福声中实现此次访问,对此访有何期待?
安倍:在日中关系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高层互访和交流具有重要意义。去年5月李克强总理访日,10月我作为日本国总理大臣时隔约7年对华进行正式访问,今年6月习近平国家主席出席大阪G20峰会,去年以来双方高层互访频繁的势头,值得我们为之高兴。
我此次将首先抵达北京,与习近平主席举行会谈。日中两国共同对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繁荣负有重大责任。面向习近平主席明年的访日,希望能够一道下定决心去完成这一责任。
我还将前往成都出席日中韩领导人会议,并同李克强总理举行会谈。在成都期间,还计划与李克强总理一起参观都江堰。期待能够饱览一下这片以“天府之国”著称的富饶土地。成都和日本的关系也很密切,那里有包括华堂商场、丰田汽车等在内的大约370家日资企业。
日中互为邻邦,有着悠久的交往历史,而且现实中也存在邻国间才有的各种课题。正因如此,我认为领导人之间坦率地交换意见是十分必要的。
我希望此行能够成为进一步牢固日中间纽带的契机。
中日间开展合作能形成巨大力量
记者:在单边主义盛行、多边主义受到挑战的今天,中日两国作为亚洲重要国家和世界主要经济体,在维护自由贸易、维护多边主义方面能否共同获得更多合作机遇?以本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为契机,您对中日韩和地区合作有何期待?
安倍:如今,国际社会正面临着巨大变化和不稳定因素凸显的局面。日中两国共同对地区及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肩负着重大责任。
我相信,在作为世界第二、第三大经济体的中国和日本之间开展合作能够形成一股巨大力量。日方也愿同中方一道,通过大阪G20峰会时与多方联合启动的“大阪轨道”,推动世贸组织下的数字经济新规则的制定进程。
今年适逢日中韩合作开展20周年。我希望在日中韩领导人会议上能够总结迄今以来在广泛领域中取得进展的日中韩合作,同时也希望探讨如何进一步深化在环保、老龄社会、人员交流等共同课题上的三方合作。在三国之间,存在着邻国间才有的各种各样课题,但正因为有这些课题,我们更应该利用这种机会进行坦率的讨论,从而逐步推动进程,奠定发展的基础。 ◆下转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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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两国民间交流取得更大发展
记者:近年来中日间人文交流日趋活跃。上个月双方举行中日高级别人文交流磋商机制首次会议,共同确定明年为“中日文化体育交流促进年”。请问您如何看待中日人文交流的意义?未来日方在加强两国人文交流方面会采取哪些举措?
安倍:日中两国自邦交正常化以来,政府层面,以及民间、地方、企业等各个层面,都在不断全面深化友好合作。
民间交流是支撑两国关系的基础。我去年访华时,与李克强总理将今年定为“日中青少年交流促进年”,并一致同意在今后5年内实现3万人规模的青少年交流。迄今为止,约230多项活动被纳入日中青少年交流促进年项目之中,日中共约27万多人已经参与其中。目前日中两国青少年交流开展得如此活跃,的确可喜可贺。
明年夏天,东京将举办奥运会及残奥会。2022年,北京也将举办冬季奥运会及冬残奥会。明年也是“日中文化·体育交流促进年”。我期待抓住这个机会,促使两国民间交流取得更大发展。我们欢迎中国朋友到日本来,除东京外,也可以前往其他许多地方来感受魅力各异的日本特色。
推进“三赢”的企业间合作
记者:您多次表示中日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双方应化竞争为协调。作为中日协调的重要实践,请问中日在第三方市场合作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今后日方准备如何进一步推进相关合作?
安倍:去年5月,我和李克强总理就共同设立跨部门、官民联合的“关于推动在第三方开展日中民间商务活动委员会”,并就在我访华时举行旨在向民间企业提供交流机会的“日中第三方市场合作论坛”达成一致。现已在两国民企等之间签署了52项合作备忘录,该项合作的落实工作正在取得进展。
另外,在习近平主席出席今年6月大阪G20峰会时,与会各方达成了“有关高质量基础设施投资的G20原则”。我认为,遵循该原则所具有的开放性、透明性、经济性、债务可持续性等国际社会之共同理念,推动在第三方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我希望推进的是,不仅是日中两国,而且也是第三国能够获益的“三赢”的企业间合作。
继续利用好日中创新合作对话机制
记者:去年您访华期间,就建立中日创新合作对话达成共识,迄今双方已经取得哪些成果,您如何看待未来中日创新合作?
安倍:去年10月,为了探讨两国在创新与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我和李克强总理就建立日中创新合作对话达成了一致。据此,今年4月在北京举行首次对话,双方就创新与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合作和课题等事宜交换了意见。今后将继续利用好该对话机制,进一步探讨具体的合作方式。
为了以健全且可持续性的方式推进创新合作,需要对知识产权领域等的环境加以完善,同时也需要相互就对方国内制度和政策加深理解。通过该对话机制,日方将继续加深与中方的讨论和交流。
今后,我们将继续在能够让日中两国、乃至地区和全世界获益的创新与知识产权领域,推动合作发展。(本报东京12月21日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