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上海聚繁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方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承诺函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上海聚繁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上海聚繁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方。
上海聚繁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上海聚繁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承诺函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上海聚繁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3月7日
公告清单 单位:元
序号 债务人 担保人 其他相关方 本金
1 沈阳恒辉商业有限公司 沈阳恒辉商业有限公司 常辉(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资金短缺支持承诺) 254,700,000.00
上海聚繁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凯、宋红 联系电话:6019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