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9年01月1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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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公开竞争性处置不良资产包补充公告

交易编号:COAMC2018SH 05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拟以公开竞争性出售方式处置以下资产(以下称为“标的资产”,或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单项标的资产),交易编号:COAMC2018SH 05:

    上海市境内75户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该等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所有人为东方),截至2018年8月31日,该等债权项下未偿本息合计人民币1,726,553,536.99元,其中未偿本金人民币1,058,674,083.43元,未偿利息人民币667,879,453.56元

    该不良资产包的基本情况,仅为东方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并不构成东方对不良资产包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该不良资产包中的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抵债物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

    就该不良资产包出售事宜,东方先后于2018年12月16日及2019年1月15日在《文汇报》及东方总公司网站刊登处置公告及交易公告,向社会各界推介该不良资产包。在东方规定的期限内,已有投资者提交有效报价文件。

    为确保遵循财政部规定的“三公”原则对该不良资产包进行处置,东方现再次发出本补充公告,诚邀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外自然人参与本次交易。

    具备上述资质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在自2019年1月21日起至2019年1月29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30期间(不包括周六、日,下称“公示期”),且仅可在该等公示期内:(1)向东方咨询不良资产包的有关事宜,索取有关介绍投资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以及不良资产包公开转让程序的《资产包公开竞争性出售交易邀请函》;(2)向东方提交东方要求的、可证明其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文件;(3)在经东方审核认可投资者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投资者向东方缴纳注册费人民币贰仟元(RMB2000元),并签署和递交《参与交易意向书》、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函》以及其他注册文件后,投资者方有权自东方领取《信息备忘录》《报价指引》《资产转让协议》及查阅东方提供的不良资产包档案资料;(4)向东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万元(RMB135000000元)的报价保证金。

    公示期结束后,东方将不再接受投资者注册,不再发放《资产包公开竞争性出售交易邀请函》《保密信息备忘录》《报价指引》及《资产转让协议》,投资者亦不可再查阅东方的不良资产包档案资料。

    东方将于2019年1月30日上午9:30至10:00的期间内,且仅在该等期间内,接受意向投资者向东方提交不良资产包的报价文件;东方并仅接受在公示期内成功注册、且足额缴纳了报价保证金的意向投资者所提交的不良资产包的报价文件。

    东方将于2019年1月30日上午10:00召开评审会,对所收到的所有意向投资者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择优选定不良资产包的受让方。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组合的描述、资产情况、注册程序、交易时间表等详情,请阅读刊载于网站www.coamc.com.cn上的公开竞争性出售交易公告及邀请函等文件。

    意向投资者可通过东方索取《资产包公开竞争性出售交易邀请函》了解上述内容之进一步信息。

    投资者请按以下列方式与东方联系: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茂名南路205号27层,联系人:郭经理,电话:021-64959171社会各方亦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下述联系方式对东方本次不良资产包转让项目进行征询或提出异议。

    举报电话:010-6650708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021-6473659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上海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21-6433221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电话:021-38650100

    本补充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补充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月29日止。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2019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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