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晓鸣
新年伊始,上海市民接连收到了税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送来的个税改革和新版社保卡两个“新春大礼包”。
2018年12月31日,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App软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正式上线。2019年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事关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等支出,均在个税“红包”中有所体现。
除此以外,上海市民还获得了一张新版社保卡。作为创新社会管理和金融服务模式重磅举措,新社保卡不仅关乎就医结算、保险等社会保障功能,还将具备现金存取、消费等金融应用功能。
“新春大礼包”涵盖日常生活哪些领域?有多少实质性利好?如何才能享受到这些利好?本报记者为您送上实用指南。
如何让家庭个税“红包”变得更大
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在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扣除上,可以分摊扣除或者选择其中一方扣除。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怎样的扣除方式最为划算?
从最大程度享受减税的角度出发,通常选择经济收入高的一方扣除,或者是在有助于由边际税率更高一档降到更低一档的纳税人扣除。但是,还需要考虑到除了专项附加扣除之外,纳税人还有基本减除费用每月5000元的扣除,由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因此还需要均衡夫妻及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尽可能所有的扣除能够应扣尽扣。
普华永道中国个人所得税服务主管合伙人朱锦华举了一个例子:陈先生与妻子李女士在上海工作且名下都无住房,每月发生固定租金支出(两人皆为承租人);他们共同育有两个子女(均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陈先生与李女士均为独生子女,且双方父母均已满60岁;李女士及儿子当年度由于身体欠佳,分别支出大病医疗费用(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8.5万元和4.5万元;陈先生当年度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年收入为50万元,李女士为25万元。
根据以上条件,他们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每月1500元),以及李女士和儿子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即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如果将子女教育、住房租金、李女士及儿子大病医疗全部由李女士来扣除,那么李女士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年收入(25万元)-年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子女教育(2.4万元)-住房租金(1.8万元)-赡养老人(2.4万元)-李女士大病医疗(7万元)-儿子大病医疗(3万元),算下来为2.4万元。参照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适用扣率是3%,速算扣除数为0,因此李女士的当年应纳税额为720元。
同时,陈先生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扣除三险一金后年收入(50万元)-年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赡养老人(2.4万元),算下来是41.6万元,适用扣率25%,速算扣除数为31920元,陈先生的当年应纳税额为72080元。因此,陈先生和李女士一家当年总共需缴纳个税:720元+72080元=72800元。
而如果选择将子女教育、住房租金、李女士及儿子大病医疗全部由陈先生来扣除,参照以上算法,陈先生当年应纳税额为37880元,李女士当年应纳税额为16280元,他们家庭总共需缴纳个税54160元,相比前一种方案,节省个税18640元。
房租抵税申报,房东要求涨租金怎么办
此外,“房租抵扣”一项也引发了大家的关注。租客为了享受个税抵扣而将房东信息上报,这会引发税务部门向房东征收原本未缴纳的房屋出租税,房东进而涨房租等一串连锁反应吗?
个人有住房租金类支出的,可以获得相应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根据租房城市不同,住房租金扣除标准分为1500元、1100元和800元三个等级,其中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按照1500元的标准抵扣。
如要申报租房抵扣个税,租房者需要填报出租方详细信息,如出租方为个人,需要填写房屋信息、房东姓名、身份证号,如出租方为组织,则需要提供公司名称及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对于房东而言,个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所得属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范畴。根据相关文件,目前上海以租金除以1.05作为为计税收入,若计税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其综合税率为5%,若计税收入在3万元以下,综合税率为3.5%。
对此,有专家认为,个人出租住房所得租金本就应该纳税,以担心被税务局追缴纳税的理由来阻挠房客抵扣,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房地产租赁市场未来的税收政策应该着重鼓励在租客和房东之间形成更为长期和稳定的价格博弈,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记者咨询了国家税务总局1236纳税服务平台,客服人员表示,目前没有接到根据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追征房租相关税费的通知。
关于个税抵扣,还有这些热点问题
问:工资不达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还要不要采集?
答:办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因此,即使月度工资薪金不到5000元,但如果纳税人判断自己全年四项综合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相关扣除后为正值,那么就应积极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为负值的,可不采集专项附加扣除。
问: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如何定义的?
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同时办法中还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照纳税人用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情形来掌握,即纳税人首套使用贷款购买住房的利息支出可以扣除。
问: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在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均可连续扣除不受影响。
同时,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但对于在境外接受教育的,需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问:没有证书的兴趣培训费用可扣除吗?
答:目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限定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上述培训之外的花艺等兴趣培训不在税前扣除范围内。
问: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答:目前未将纳税人的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注意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纳税人需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复印件备查。
问: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答:不能。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问: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赡养义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答:按照现行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问:夫妻双方无住房,两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租房,如何扣除?
答: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赁扣除的起始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起租的当月,截止日期是租约结束或者在主要工作城市已有住房。
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如何防住“李鬼”
近日,有一些网友在使用个税App填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发现了莫名其妙被入职的问题。
一位网友就在其个人微博反映,装了国家税务总局的个人所得税App,结果填完一看,自己的任职受雇信息里除了本职工作,竟然还多了一家完全不认识的公司。
上海税务部门为此提醒,如果个人纳税人在注册个人所得税App时对任职受雇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在App上发起在线申诉,保障自己权益。在申诉前一定要做好核实工作,以免影响申诉效率。
此外,记者发现,一些仿冒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App的恶意软件也悄然现身网络,并打着 “税率计算器” “个人所得税查询”等幌子吸引用户下载。对此,税务部门提醒广大用户,由于个税登记涉及很多个人隐私信息,用户在选择应用软件时务必谨慎,尤其不要在非正规渠道下载软件、登记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