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8年12月2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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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群体获专享基本保障


    本报讯(记者 李静)从明年1月1日起,本市灵活就业群体工会会员将获得专享基本保障。昨天举行的2018年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题,聚焦灵活就业群体社保参保等问题,提高其抵御防范疾病、意外风险的能力。

    根据市总工会与市财政局联合推出的《服务灵活就业群体工会会员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服务灵活就业工会会员项目经费的人均标准为每年每人420元,由会员会费、工会经费和财政资金按1∶1∶1.5的比例安排。其中,会员会费按每年120元/人标准收缴,市总工会按会员数及120元/人每年标准承担项目经费,财政部门按会员数及每年180元/人标准承担项目经费,并由市与区财政各承担50%。入会参保后,灵活就业工会会员专享的四类保障涉及住院补助金、特种重病保障、意外伤害和重残、疾病身故保障等,个人最高保障金额达9.08万元,保障期限为一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协调小组组长莫负春,副市长、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协调小组组长彭沉雷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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