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8年12月0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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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综合;广告

上海拟资助264位“超级博士后”

入选人员将获两年共30万元资助,所在单位另给予不低于1∶1配套经费


    本报讯(首席记者许琦敏 记者郝梦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公示2018年上海“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拟资助人员名单,来自上海市35家单位的264位博士后进入名单。

    “超级博士后”是上海为保障和提高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待遇水平,进一步激发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的《上海市“超级博士后”激励计划实施办法》所开展的一项资助工作,简称“超博”计划。

    据了解,具有良好科研潜质、学术道德和综合能力,人事关系在本市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科研工作站的申请人,均可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申请该资助。申请人须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即申报当年不满36岁。经评审入选“超博”计划的博士后人员,由上海市促进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5万元、共资助两年的标准予以资助。同时,设站单位对获得此项资助的博士后人员,应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

    “超博”计划申报者若于当年度入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并符合本办法申报条件的博士后人员,经设站单位推荐,直接列入“超博”计划资助,由上海市促进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0万元、共资助两年的标准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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