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8年10月1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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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综合

上海自贸区将积极推进旅游、教育、电信、专业服务等领域开放创新

打造服务贸易开放新高地


    ■本报记者 唐玮婕

    2018版上海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昨天亮相。这一上海首创的管理模式究竟含金量几何?能否带来服务贸易领域更高程度的开放?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透露,上海将力争在自贸试验区率先出台一批跨境服务贸易扩大开放举措,包括旅游服务、教育服务、电信服务、专业服务等,打造服务贸易开放新高地。

    立足上海,服务全国,对标国际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的统计数据,2017年上海实现服务贸易总额1955亿美元,规模居全国第一,占全市对外贸易的比重提高至29.1%。副市长吴清表示,探索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一项立足上海、服务全国、对标国际的制度创新。

    当前,世界经济增长乏力,贸易保护主义不断抬头。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探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有助于进一步消除服务贸易壁垒,形成更加开放和自由的服务贸易市场,有助于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拓宽合作领域,推动我国接轨高水平协定、参与国际规则制定,进一步融入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提升在全球经济贸易体系中的话语权。

    同时,率先探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跨境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促进机制、政策体系和监管模式等一整套管理制度进行梳理、重构和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开放举措,营造法治化、全球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动服务贸易市场扩大开放的重大制度创新。根据负面清单不断争取上海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扩大开放与便利化试点,也有助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推动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的创新。

    体现更加充分的压力测试

    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之初就推出了外商准入的负面清单,这与昨天公布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有何区别?

    在国际贸易领域,服务贸易一般被划分为四种模式,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的流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主要是对投资准入方面的限制,也就是商业存在的一些措施限制规定。这次编制发布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相衔接,主要就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流动的特别管理措施通过负面清单的形式进行表述。

    同时,外商投资准入的负面清单属于准入前的特别管理措施加国民待遇,这次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不仅有准入前的特别管理措施,对准入后的特别管理措施也就是国内行业管理措施也进行了规定,涵盖更多的行业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与国民待遇不一致的措施。所以,两个负面清单的涵盖范围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可以说是整个自贸区在体制机制上又一次创新。

    市商务委副主任申卫华表示,在国际贸易谈判当中,无论是双边协定还是多边协定,都出现了以负面清单形式列出服务贸易中的不符措施。上海自贸区率先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出台负面清单,顺应了国际上的发展趋势,也对照国际最高标准,进一步体现了更加充分的压力测试。

    争取率先试点服务贸易更高程度对外开放

    随着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建立,上海下一步将围绕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宗旨,不断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这一管理模式。

    结合最新的服务贸易开放举措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这一版负面清单内容将不断修订完善,扩大自贸试验区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影响力,使广大企业都能够感受到政策法规的透明度。

    “积极争取国家自贸区试点扩大开放将是未来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吴清透露,结合自贸试验区以及本市服务贸易发展的实际,下一步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旅游服务、教育服务、电信服务、专业服务等,以及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质等领域的开放、创新进行研究,“我们争取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试点服务贸易更高程度的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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