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8年09月2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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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上海依法治理烟花爆竹城市污染和安全顽症

用法治力量推动移风易俗


    ■本报记者 祝越

    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虽是传统习俗,但在许多人的记忆中,也伴随着硫磺和火光。而这一切随着《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而开始逐步改变,外环线内“零燃放”,外环以外地区的燃放明显减少,市民们正逐渐习惯没有烟火味的春节,在清净的空气中,文明观念正在形成。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外环线以外八类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域内不得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重污染期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将禁放区域从内环线内扩展至外环线内,法规的修订跨越了20年——1994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 《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限制部分重要地区燃放,统一烟花爆竹采购和销售,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这对减少节日期间消防安全隐患起到了明显作用,维护了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0多年过去,上海人口密度不断增长,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随着社会治理逐步走向精细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越发凸显。

    2014年的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厉明等138位代表联名倡议,春节期间市民少放、不放烟花爆竹。翌年的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金永红等58位代表再提立法案,建议用更严立法管控烟花爆竹燃放。连续两年,与扩大禁放范围相关的书面建议就有9件。2016年 1月 1日,新修订的《条例》正式实施,将禁放区域扩大为“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说,这些法规意味着本市“外环线内全面禁放”成为常态化管理制度。

    禁燃令是一个信号,让更多市民在灯影和汤圆中追寻年味,涵养城市文明。 “法治是推动移风易俗的根本保障,面对燃放烟花爆竹这样千百年来形成的风俗习惯,通过立法,确立市民的行为遵循,植入上海这一契约精神强的土壤环境,在短时间内就结出了依法禁放的法治果实。”丁伟说,烟花爆竹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需要相关行政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因此,早在 《条例》出台之前的2014年12月,市政府就设立了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各行政部门共同协作,市教委在学校发放烟花爆竹禁放告知书;市民政局向婚庆公司等发放告知书;市工商局对农贸市场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

    广泛动员之下,禁燃行动得到市民群众的支持。2015年末开始,全市4.8万民警与40万平安志愿者组成混编队伍,深入社区广泛动员居民参与到移风易俗的行列之中。与此同时,公安机关成立33个联合打击组,运用全技术手段,对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实施全环节打击、全过程管控,三年来共查处烟花爆竹相关违法案件1624起,罚款455.22万元,收缴入库非法烟花爆竹61182箱。

    天蓝了,空气好了,地面整洁了,每一位上海市民都是受益者。现在到了《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实施后的第三个年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进一步从严从紧,除《条例》明文规定的外环线以内禁燃之外,在外环线以外,各区在之前划定的禁放范围基础上,逐步将“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等地区设为禁放场所,以进一步消除火灾安全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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