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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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上高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上海华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盛企业”)与债权受让人上海上高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上高贸易”)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华盛企业将对公告清单所列的其对债务人的债权所有权利依法给予债权受让人。

    债权受让人上高贸易作为上述债权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的债务人从公告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履行调解协议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注:1、上述债权为债权人作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的追偿。

    2、本公告所列欠付金额未计算延迟履行法律文书的罚息,利息等。

    3、若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由相关承接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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