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8年08月3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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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聘任8名法律顾问


    本报讯 (记者  何易)市委政法委昨天召开法律顾问聘任座谈会,8名法学专家受聘担任上海市委政法委法律顾问。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寅出席并为受聘的法律顾问颁发证书。据悉,根据中共中央、上海市委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有关精神,市委政法委制定了 《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细则 (试行)》,经遴选推荐,并征求本人及所在单位意见,聘请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刘宪权,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杨力,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教授陈柳裕,上海市委党校教授陈保中,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季立刚,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胡玉鸿,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郭志远,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潘牧天为市委政法委法律顾问,聘用期三年。

    陈寅强调,要充分认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法委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政法工作方面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作用,市委政法委要结合日常工作需求,按照工作细则规定,主动邀请法律顾问一起参与重大活动、重要文件和事项的决策、监督和评估等工作,提高依法履职和科学决策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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