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8年07月3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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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上海六个区今年整区推进垃圾分类

到2020年底,居民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分类质量明显提升


制图:李洁

    ■本报记者  李静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自今年4月本市出台 《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2018-2020年)》以来,已有黄浦、杨浦、虹口、松江、奉贤、金山六区制定并发布区域性三年行动计划,其余十个区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初稿;全市在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分类投放、垃圾箱房改造、分类收运、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等环节已出台相应管理措施,并落实责任主体,按计划稳步推进。市人大也已将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列入今年正式立法项目,按计划9月进行一审。

    据介绍,上海力争用五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垃圾综合治理问题,实现源头减量、全程分类、末端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大幅提升,弥补目前 “垃圾分类不彻底”这一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精细化管理上的 “短板”。发布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黄融介绍 《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2018-2020年)》相关情况,市绿化市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明办回答了记者关心的问题。

    2020年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5%

    上海2000年成为我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经过多年努力,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奠定了坚实基础。新的三年行动计划更加注重全程分类,围绕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环节提出定量、定节点的任务目标,主要包括分类投放点、分类收运车辆、分类中转站和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具体任务、责任部门和完成期限等。

    按照计划,到2020年底,本市将基本建成以法治为基础、政策完善、技术先进、社会协同,与上海卓越的全球城市发展定位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基本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居民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明显提升;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能力达到3.28万吨/日以上,其中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7000吨/日,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源头分类是生活垃圾分类的重中之重。今年,静安、长宁、杨浦、松江、奉贤、崇明六区将整区域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2019年,黄浦、徐汇、普陀、闵行、嘉定、金山六区整区域推进;2020年,全市全面实现整区域推进;  ◆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未实施整区域推进的区将至少选取两个街镇进行整区域推进。本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社会企业等各类单位要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在源头分类方式上,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一严禁、一鼓励、两分类”方法: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垃圾投放,鼓励将可回收物单独存放集聚后售卖或交投,日常坚持干湿垃圾分类。

    建立完善的全程分类物流体系

    三年行动计划规范了源头到末端的分类设施设备配置,以建立完善的全程分类物流体系。未来三年,全市将完成1.7万余座分类垃圾箱房改造,900余辆湿垃圾专用收运车、16辆有害垃圾专用收运车的规范配置,41座大型中转设施的分类中转改造、8000个 “两网融合”回收点建设及点、站、场体系建设,7000吨/日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和3.28万吨/日垃圾综合处理能力。目前,各项建设指标任务已细化至年,责任已落实到16个区。

    生活垃圾分类需要全民参与。未来,本市将通过基层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志愿者组织形成“五位一体”联动机制,推动垃圾分类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课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第三方组织、志愿者作用,广泛组织发动,营造良好氛围,促使市民广泛知晓、普遍参与,养成随手分类好习惯。

    黄融介绍,本市将不断强化市、区、街镇各级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机制,压实单位和居住区物业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属地街镇的推进责任、作业企业的收运责任、中转环节的监督责任、末端环节的分类处理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为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的长效 “硬约束”,本市正积极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市人大已将条例作为今年正式立法项目,按计划9月进行一审;同时,本市将出台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扶持政策,补贴各区建设社区回收服务点、中转站和集散场等;各区结合“两网融合”系统建设培育资源化利用主体企业,重构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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