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8年07月19日 星期四
11
艺术

千篇一律的炫酷视觉刺激,或许会对公众形成干扰

——访中国美术学院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院长、教授杨奇瑞


    记者:今天的公共艺术,不再局限于单一的城市雕塑、大型纪念像。越来越多的新媒体、跨媒体艺术,正在探索公共艺术的更多可能。你如何看待当下调动起越来越多声光电、高科技等手段的公共艺术作品?

    杨奇瑞:当下不在少数的公共艺术作品走进了一个误区:在声光电、高科技的主宰下,看上去很美,内涵却多少显得有些苍白。

    且看眼下城市夜晚常见的那些灯光秀,但凡可以称为城镇的地方都有,几乎到了泛滥的地步。这一方面是因为这种形式非常容易产生效果——用炫的手段亮化或美化城市的夜晚,迅速吸引眼球;另一方面是因为操作起来相当简单——似乎不需要什么创作,图库里找几个图案输入电脑就行。

    我不否认灯光秀有积极的作用:把城市的夜空装点得无比繁华,在提升安全度的同时,为城市增加活力,让人感受到生活的富足与美满。问题在于,我们在不同地方看到的灯光秀总给人以同质化的印象,其中有不少没有精神内涵,只有炫酷、时尚、视觉刺激,不过是一种模仿与重复。

    互相模仿是大众文化领域内非常明显的一个运动和传播轨迹。其中包含了文化的趋同性,同时也有失控的可能。比如在泛滥的城市亮化灯光秀中,真正称得上有创作含量与思想内涵的屈指可数,真正符合今天时代城市品质的极其稀少,有的甚至与城市定位相反,造成了光污染,带有浮夸与浪费的成分。

    我认为总有一天人们会讨论这类灯光秀的必要性,它的度应该在哪里。不是所有的城市都是拉斯维加斯,不是所有的城市都要炫。宁静的小城就是宁静的小城,喧闹的商业城市就是喧闹的商业城市。但是现在我们看不到区别,全是一样的。争先恐后的模仿和攀比,牺牲的恰恰是城市特质。

    另外,公共艺术身处公共空间当中,大众的接受度是很重要的一个要素。然而城市夜晚的灯光秀,都是大众真正需要的吗?从公共艺术的角度来讲,其中有一些恐怕已经在影响公众的视觉,带有强迫公众接受的意味,不管观众愿不愿意都要秀给他看,而观众又真正接受吗?

    记者:在你看来,公共艺术应当如何塑造城市的个性?

    杨奇瑞:塑造城市的个性,公共艺术大有可为,但究竟应该如何为之,值得人们好好思考,不能简单粗暴,看到哪里有漂亮的样式就照样复制一个。这是一门科学,不是简单模仿就能获得的,应当纳入城市视觉美学规划和管理范围之中。

    公共艺术应该有所区别,因城市的规模、特点、大众愿望而异,适度恰当地美化,而不是铺天盖地、无死角的发展。它当然可以炫,但炫的背后需要有内涵,有美,有独特的因素,为它所处的地域找到精神性、灵魂性的东西,最终要传递的是一种丰厚的精神价值。

上海报业集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