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8年04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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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草案二审

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昨起召开殷一璀出席


    本报讯 (记者祝越 通讯员宗原)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昨天起召开,对《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草案)》进行二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出席。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丁伟所作的关于《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对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分组审议。    

    据介绍,法规草案修改稿立足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框架内立法,维护好法制统一;处理好加强行政管理和优化营商环境之间的关系,既实现有效监管,又注重营商环境优化;注重发挥消费者、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相关行业协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据悉,法规草案修改稿主要对单用途卡定义和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监管部门职责、经营者义务和消费者权利、协同监管平台、风险警示、停业退卡、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职责、单用途卡行业组织职责、限制发行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修改。

    在分组审议中,叶青等委员提出,草案修改稿中将“监管平台”改成“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建议要尽可能把与商家有关的信息汇聚到该平台,让消费者能便捷地获取各种信息,充分发挥好平台的作用。丁伟、赵伟星、冯伟等委员提出,建立协同监管服务平台的可行性、可操作性需要进行进一步研究,该平台主要给消费者使用,还是给经营者用于信息录入,还是政府部门监管使用,需要进一步明确。与会人员还就单用途预付卡风险警示等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批准设立上海市沪东地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沪西地区人民检察院的议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泽洲主持全体会议,常委会副主任蔡威、高小玫、肖贵玉、莫负春出席会议。副市长许昆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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