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8年02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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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告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大连中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汇盛思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下称“大连银行上海分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大连银行上海分行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下称“中国东方资产上海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大连银行上海分行于2018年2月5日将受托管理的下列债权转让予中国东方资产上海分公司,现大连银行上海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上海分公司共同发布公告。大连银行上海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

    中国东方资产上海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最终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上海分公司履行相应的还本付息义务或担保责任等,如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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