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8年02月1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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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上海首例外省市困境儿童回归户籍地监护案完成

五龄童终结两年半“悬空人生”


    ■本报记者 钱蓓

    不久前,快满五岁的小安(化名)结束了被遗弃至今两年半的“悬空人生”。宝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小安亲生父母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小安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社会(儿童)福利院作为监护人。

    市民政局表示,这是继“朵朵”案之后,上海第二起由行政部门向法院申请撤销儿童父母监护人资格的案例,也是上海启动护送转接机制,将外省市困境儿童监护权转至其户籍地民政部门,并顺利完成交接的首个案例。

    父母俱在的“疑似弃儿”

    小安的父母都是安徽来沪务工人员,2015年3月小安刚满两岁时父母离异,离婚协议约定他由父亲沈某抚养。然而,沈某对孩子不管不问,多次把孩子扔给自己的母亲。但奶奶对亲孙子也不待见,2015年6月一天,竟把孩子丢弃在街头。

    接警后,宝山区公安、民政部门启动相关工作机制,将小安作为“疑似弃儿”送往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照料。经多方查访,警方找到沈某。警方和民政部门要求沈某领回孩子,沈某以“无力抚养”为由一口拒绝。小安母亲昌某至今毫无踪影,而祖父母、外祖父母,也都明确表示没有监护孩子的意愿。由此,小安成为儿童临时看护中心接收的首例以“疑似弃儿”身份入院的困境儿童。更严重的是,小安父母始终不为其报户口,致孩子今后上学、就医都将没有保障。

    父亲因遗弃罪获刑一年

    多次努力无果,有关方面启动由民政牵头,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协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帮助小安走出困境。

    2016年10月,经市民政局协调,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联系宝山区法院,请该院联合区检察、公安部门,依据“监护侵害”事实调查取证,依法追究沈某法律责任。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沈某拒绝履行监护责任,宝山区检察院以“涉嫌遗弃罪”提起公诉。经公开审理,区法院认定沈某遗弃罪成立且行为恶劣,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在户籍地有了新监护人

    为了给这个困境中的孩子落实可靠监护人,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作为诉讼主体,向法院申请撤销小安父母的监护人资格。

    由于小安非上海户籍,其亲生父母户籍地均在安徽。根据2017年5月上海市政府出台的 《关于加强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启动了一项全新工作机制———困境儿童护送转接机制,对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责任、且本市无其他可委托监护的非本市户籍困境儿童,符合相关条件的,将其护送至户籍地,由当地民政部门提供长期保障措施。

    2017年7月,市民政局致函安徽省民政厅,商请接回困境儿童小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给予长期监护,保障孩子合法权益。安徽省民政厅迅速明确了小安的判后监护人。

    今年1月15日,宝山区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诉讼请求,撤销沈某、昌某的监护人资格,由安徽省阜阳市颖上县社会(儿童)福利院作为小安监护人。宣判次日,颖上县第一时间接回小安。至此,由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临时监护两年半之久的小安,监护权终得落实。

    市民政局表示,此案也是上海与案发地多部门协同配合、形成保障困境儿童利益合力,从而顺利实现国家监护跨省接力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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