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金娇)日前,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对艺考培训规范管理作出全面部署,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到2024年艺考培训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健全,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通知》要求,严格规范艺考培训主体,机构开展艺考培训须取得艺术类校外培训资质,做到“证照齐全”,统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在职教职工、参与相关专业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命题、评分专家不得参与机构的培训活动。机构不得聘用有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从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