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
(一)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
(二)组建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
(三)组建中央科技委员会。
(四)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
(五)组建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
二、深化全国人大机构改革
(六)组建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三、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
(七)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
(八)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九)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十一)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
(十二)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
(十三)加强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统一规范管理。
(十四)组建国家数据局。
(十五)优化农业农村部职责。
(十六)完善老龄工作体制。
(十七)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
四、深化全国政协机构改革
(十八)优化全国政协界别设置。
五、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十九)精减中央和国家机关人员编制。
刊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