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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7 第27,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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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版:专版

本市推出新生入学十项便民举措

       本报讯(记者张鹏)为方便疫情期间家长进行入学、入园报名,市教委针对疫情防控推出新生入学十项便民举措,提供便捷服务。
      
       市教委针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推出7项便民服务。在昨天举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教委副主任杨振峰介绍,市教委将优化居住证件持有人入学服务。来沪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可凭《居住登记凭证》《上海市居住证》电子证照办理入学手续。家长已办出《居住登记凭证》但尚未办出《上海市居住证》、符合缴保或灵活就业条件的,可先凭《居住登记凭证》办理子女入学信息登记和信息核对,等到入学验证或秋季入学报到时再查验。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但尚未打印积分通知书的,可凭人社部门网站积分通知书电子版办理入学。
      
       今年,市教委放宽缴纳社保家庭儿童入学条件和灵活就业家庭儿童入学条件。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保满2个月的来沪人员,可按照视为参加社保满6个月办理入学。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未退出登记手续的,入学时可按照视为连续3年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处理。
      
       与此同时,市教委优化户口迁移儿童入学服务和人户分离儿童入学服务。因疫情无法现场办理本市户口迁移的,可通过“一网通办”提出申请,按预审通过的户籍地址办理入学;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网上办理的,可向幼升小信息登记点或就读小学提交申请,到入学验证时再查验户口信息。经审批落户的人员可凭《准予迁入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办理子女入学。
      
       因疫情无法现场办理人户分离居住登记的,家长可通过“一网通办”提出申请,网上预审通过后即可办理居住地入学;因其他原因无法网上办理的,可向幼升小信息登记点或就读小学提交申请,到入学验证时再核验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回执。
      
       今年,因疫情未能交房或办理产证的,可凭网签合同等材料办理入学。
      
       幼儿园大班儿童和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通过家校沟通方式传送信息;如果不在本市幼儿园和小学就读的,通过区教育局指定方式传送信息,完成信息登记、核对。市教委主要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对已登记入学信息的线上验证比对。
      
       另据了解,针对适龄幼儿入园,市教委也推出三项便民服务。今年,幼儿家长可通过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完成手续办理,线上操作有困难的可在预约时段到线下服务点办理。本市也优化了入园手续流程。家长已申请户口迁移、居住证办理、人户分离登记、房产交易等业务的,可在信息登记时按拟办理业务的信息进行登记,到报名验证阶段再提交相关证照材料。此外,市教委还放宽入园手续办理时间。对部分家长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入园信息登记或报名验证的,由各区结合实际提供后续报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