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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4 第27,168号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文汇报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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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版:要闻/综合

从单纯履行机构职责向更好发挥平台作用转变

全国首家地方消保基金会在沪成立

       本报讯(记者徐晶卉)“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经市民政局和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批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昨天成立,旨在通过打造资源型平台,不断开拓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境界,助力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这是全国首家地方消保基金会。
      
       基金会由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牵头,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等7家大型企业和公益性基金会共同发起,共计捐赠1250万元。其中,950万元为基金会原始基金,300万元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专项基金。
      
       记者获悉,基金会业务范围包括,资助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等开展消费者教育引导、消费知识宣传、消费公益诉讼、消费领域社会监督、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等活动;资助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研究和交流;援助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资助志愿者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奖励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等。
      
       市消保委主任、市消保基金会名誉理事长方惠萍表示,设立基金会,不仅仅是为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在人、财、物、智等方面的社会多元供给,不仅仅是为缓解长期困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更是市消保委在组织功能上,从单纯履行机构职责向更好发挥平台作用转变的一个标志。
      
       基金会将与消费志愿者队伍一起,进一步健全以市消保委为主体的社会保护体系,是助力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有益探索。在市消保委的统筹协调下,消费志愿者队伍着重提供智力和社会影响力支持,基金会则着力补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物质保障,共同为营造安全放心、近悦远来的消费环境服务。
      
       下一步,市消保委将指导基金会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全力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全力支持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