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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4 第26,9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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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版:要闻

上海加强住房赠与管理,新规今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 史博臻)为进一步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出台加强住房赠与管理规定,今天起实施。此举将深化落实“沪十条”“沪七条”等文件精神,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市场监管。
      
       新规明确,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在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中,该住房自转移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同时要求,各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应将赠与住房转让纳入综合窗口收件;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加强审核,将赠与住房转让纳入房屋交易核验范围(交易核验认定时点以综合窗口收件之日为准),对赠与当事人不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政策的发布,很大程度上说明房地产调控政策从紧从严的导向,规范了房屋赠与的行为,将有效打击少部分购房者借赠与来炒房的行为。
      
       举例而言,如果某个房东名下有一套住房,按过去规定,赠与后变成无房户,就可以享受首套房资格,而现在新规下则不能享受。
      
       如果某个上海户籍的房东名下有两套住房,按过去规定,赠与后可以获得新的购房资格。而现在新政后,其不具有购房资格。类似例子都说明,该新政可以有效打击部分房东借赠与来炒房、骗取购房资格等行为。